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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07-26 10:11
证监会:大股东不得通过通道参与定增
近日,证监会组织券商保荐机构业务负责人和内核人负责人召开《保荐机构专题培训》,再融资相关政策新增两大窗口指导:一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5%以上的股东,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取上市公司股份的,应直接认购取得,不得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形式参与认购;二是收紧募集资金使用用途,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非资本性支出。(via:财新)标签:通道,资金,资本性,负责人,证监会,股票,股份,股东,窗口,用途,机构,政策,支出,形式,券商,内核,公司,产品,业务,专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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