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06-02 16:38

6月2日

6月2日,国家发改委公布《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通知》,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云南省、贵州省11个省市辖下的33个开发区,成为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。

(via: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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