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05-15 18:57

5月15日下午

5月15日下午,*ST新梅公告显示,修改章程的议案遭61.61%股东反对、34.40%股东同意、3.99%股东弃权。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,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因此,本次修改章程议案没有通过。

(via:sin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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