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05-06 10:55

五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

财政部、工信部、科技部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决定,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,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。示范期内,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,一般城市(含直辖市所属区、县)奖励总额为6亿元。示范期为3年。

(via:sin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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